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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要确定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%?

发布日期:2021年11月24日 15:25    作者:    来源:    点击:

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》规定,在选举出席党代表大会的代表时,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%。规定这样的差额比例,是从两个方面考虑的:既能给选举人以充分的选举余地,又不致于使选票过于分散。如果差额比例过小,选举人的选举范围就会受到影响,不利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,体现多数党员的意愿;如果差额比例过大,则容易造成选票分散,给选举工作带来不必要的困难。